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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7-2008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[2008.04.29]

关于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
[2008.01.02]

 

 

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

外聘教师注意事项

  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从事本、专科学历教育的正规化、多学科、综合性高等院校,由省教育厅直属。学院现有卓刀泉校区和中州校区,设有工商管理系、财金管理系、计算机信息工程系、政治法律系、外语系、人文科学系,各系共开设有30多个本、专科专业(方向),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。随着学院学历教育稳步发展,部分专业及课程的教师数量已不能满足学院的教学需求,为了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我们聘请一些院外教师作为学院师资队伍的一种补充。
    首先我们很高兴外聘教师到我院任教,并由衷地感谢外聘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,同时也提请外聘教师在我院授课应注意以下事项:
    一、聘请院外教师教学由课程归属系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》,将待聘教师毕业证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并交学院教务处备案,待聘教师经教学系会同教务处安排试讲通过后即成为我院受聘教师。
    二、受聘教师在学院的教学活动必须接受学院教学管理的规范,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。授课前应当熟悉各项教学要求,提交所授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计划,并经课程所在系审核后交教务处,认真编写课程教案。受聘教师在授课期间要严格要求学生,坚持课堂点名,认真授课、答疑、批改作业,评定学生平时成绩;受聘教师应当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命制试题,并保守秘密,按时批阅试卷,客观公正地给出学生该课程的学业成绩。
    三、受聘教师应当严格执行学院教学运行计划,以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,不随意调课,因故必需调课要履行调课手续,经课程所在系及教务处同意方可调课。受聘教师不得自主以其他教师替代授课。
    四、受聘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和下课,不空堂、不迟到、不早退;不在上课时间接听电话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;受聘教师应当维护课堂教学秩序,应当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,要考勤学生到课情况。
    五、受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学院的有关办法计算。各职级课酬不等,由教务处统一记发。
    六、学院04、05级学生在卓刀泉校区上课,上午8点整开始上课,下午2点整开始上课;学院06级学生在中州校区上课,上午8点20分开始上课,下午2点整开始上课。学院为去中州校区上课的教师安排了班车,上午7点30分和下午1点10分卓刀泉校区准时发车,途中分别在邮电学校、关西小区、当代学生公寓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梅南山居设有停靠点,上午8点左右(下午1点40分)到达中州校区。
    最后,我们对外聘教师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谢意!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
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3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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