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
各系:
为了做好今年应届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保证学生正常毕业,教务处对应届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作了统一要求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各系从第 9 周开始按教务处下发《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》通知学生,布置毕业生论文选题、收集资料,提交开题报告,撰写毕业论文。毕业设计按各系具体要求执行。
二、学生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自第 11 周至第 16 周完成。
三、各系要做好毕业论文的评阅工作。各系在收齐学生毕业论文后,根据《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论文的评阅办法》安排指导教师评阅论文,并安排本科毕业生作论文答辩。
四、各系在 6 月 10 日前将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、毕业生论文文本以及评定成绩,各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姓名、人数上报教务处。
五、第 18 周教务处将组织有关教师对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考评。
六、《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》、《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论文的评阅办法》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。
特此通知。
教 务 处
2004 年 4 月 13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