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制我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
各教学系部:
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,明确教学目的,规范教学内容及教学进度,要求任课教师编制各专业 2003 至 2004 学年下学期开设课程教学大纲,并于 2004 年 2 月 20 日前由系部收齐交教务处。编制教学大纲各年级每门课程确定一位教师编写,并使用电子版编制,编制教师可到各系部电子邮箱索取电子模板。(电子模版见附件一)
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:
一、课程说明
包括课程名称、本课程适用专业及层次、本课程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考核方式,考核方式包括考试、考查。
二、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
在该部分应说明课程的性质特点、教学目的和要求。即简要介绍本课程的研究对象,设置本课程的目的;简要说明学习本课程应达到的总体目标及要求;简要介绍学习本课程涉及的相关知识,并指出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,以及推荐学习书目。
三、课程教学进度表
包括本课程教学内容和各章节知识点、教学学时分配、各知识点应达能力层次,应达能力层次一般包括识记、理解、应用、分析、综合评价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一:课程教学大纲(模版)
教 务 处
二○○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