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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管理条例

    文明寝室标准

       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优化学习、生活环境,特制订文明寝室标准如下:

        一、寝室全体同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社会丑恶现象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;

        二、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、系、年级、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,表现突出;

        三、寝室成员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,学习风气浓厚,学习态度端正,专业思想牢固,全室同学到课率高,整体成绩优良,无考试作弊和补考现象;

        四、寝室成员组织纪律观念强,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全学期内无打架斗殴观象,无安全事故,无因违纪受处分(含通报批评)的个人;

        五、寝室成员能严格执行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的有关规定,坚持早操锻炼,户内、户外活动健康有益;

        六、寝室全体同学关系融洽,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礼貌待人,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,受到其它寝室同学的称赞;

        七、寝室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,警惕性高,全学期无一起安全事故和被盗案件;

        八、寝室整齐清洁,室内布置高雅文明,在系组织的寝室评比中获流动红旗4次以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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