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职工

    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

 

 

 

   为了配合学院内部效益分配改革方案的执行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
一、考勤方式

(一)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考勤员,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和汇总工作。

(二)教职工应严格执行请假、销假制度,兼职考勤员须认真负责做好每个教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,每月5日前将系(部、处)领导审核签章的出勤表及有关请假的证明材料交学院组织部,以此作为支付工资、院内津贴的依据。如无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旷工处理。

(三)院内合同制人员,考勤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。

二、考勤内容

考勤内容主要包括:事假、病假、产假、看护假、计划生育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等。

三、休假规定及待遇

(一)事假: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,占用工作时间办理急需事情的为事假。

1、请事假按天数减发日均岗位津贴及活工资。

2、无特别原因,事后请假的一律视作旷工。

(二)病假:因病不能工作,并持有指定医疗机构医院医生证明的。

1、去外地出差或探亲等因急病不能按时返校者,须取得当地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。

2、病假按天数减发日均岗位津贴,同时按比例扣发本人活工资。

3、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,其工资待遇按国务院[1981]52号文和《院内部效益分配方案》办理。学院定期组织其到医院复查。

(三)产假:育龄妇女计划内生育应享受的假期。

晚婚女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,可享受135天休假,工资、院内津贴照发。

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,女方产假期间,可给男方15天看护假,期间各项待遇照发。

凡施行人流、上环、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的,凭医生证明按规定给予休假,期间工资、奖金、院内津贴照发。

(四)婚假:教职工结婚,给婚假3天,如男女双方都符合晚婚年龄,其婚假在原定的基础上增加15天。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,可根据路程的远近酌情另给路程假。婚假期间工资、院内津贴照发,路费自理。

(五)丧假:教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,可请丧假,假期为3天;若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,可根据路程远近酌情另给路程假。假期工资、奖金、院内津贴照发,路费自理。

(六)探亲假:凡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,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,又不能利用工休、假日团聚的,可享受探亲假。

1、教职工应在寒暑假内探亲。如无特殊原因,其他时间一般不批准探亲假。

2、教职工请探亲假时,按国务院关于探亲假的规定办理。填写请假报告单,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,报组织部备查。探亲假路费的报销,财务处凭组织部开据的 “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通知单”,按规定核报路费。

3、教职工出境探亲,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七)休婚假、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。

四、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

(一)请事假,须事先提出申请,并填写请假单,经部门领导批准,并将请假单送交所在单位考勤员后,方可离开岗位。

系、部、处级以下人员请事假在3天(含3天)以内的,本人书面报告,由部门领导批准,报院组织部备案;请事假在4天至7天(含7天)的,本人书面报告,部门领导加具意见,由院组织部批准;请事假超过7天以上的,本人书面报告,由部门、主管院领导批准,报院组织部备案。教师在任课期间请假,超过3天者,须经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。因假耽误的课程,由所在处室调整安排。休假期满须按时销假。

(二)工作时间去医院看病或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,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请假,并于上班当天凭医院证明补齐请假手续。

(三)请婚假、丧假、产假、看护假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,并报院组织部备案。

(四)休假期满,因故不能到岗工作,应由本人于假期满前申请续假。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续假者,按旷工处理。

五、旷工、迟到、早退的处理办法

(一)未经请假和请假未被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,或虽然出勤但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,视为旷工。旷工者,按规定扣发日均岗位津贴和活工资,旷工1-5天者,扣发三个月岗位津贴,给予警告处分;旷工6-10天者,扣发半年岗位津贴,给予记过处分;旷工11-14天者,扣发全年岗位津贴,给予记大过处分;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,按自动离职处理。教师旷教一次按1天计,无授课任务的教师,周四半天无故缺勤者,按2天旷工计;全天缺勤者按5天旷工计。

(二)我院正常上下班时间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。教职工非正当理由一月内累计迟到、早退或离岗办私事5次(含5次),计一天旷工。

六、其它注意事项

教师要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、科研、进修任务和其他任务,并须参加院、系、教研室规定的集体活动。因故不能上课或进行其他工作和不能参加集体活动者,应当按上述规定请假,并按此进行考勤。下列活动必须到院:

(一)每周四,需全天到院。

(二)院、系、教研室通知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及其他活动。

(三)每学期开学、结业典礼。

七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属院组织部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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